【药品名称】 尼美舒利片
【规格型号】100mg*30片
【生产企业】 天津药物研究院药业有限责任公司
【功能主治】 本品适用于慢性关节炎症(包括类风湿性关节炎和骨关节炎等);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;耳鼻咽部炎症引起的疼痛;通经;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发热症状等。
【用法用量】 口服,成人,一次0.05~0.1g(半~1片),每日2次,餐后服用,按病情的轻重和患者的需要,可以增加到一次0.2g(2片),日服2次。儿童常用剂量为每日5mg/kg,分2至3次服用。老年病人的服药量应严格遵照医生的规定。医生可以根据情况适当减少以上所列的剂量。
尼美舒利片
【药品名称】 尼美舒利片
【通用名称】 尼美舒利片
【规格型号】100mg*30片
【生产企业】 天津药物研究院药业有限责任公司
【批准文号/生产许可证号】 国药准字H19980044
【有 效 期】 24 月
【功能主治】 本品适用于慢性关节炎症(包括类风湿性关节炎和骨关节炎等);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;耳鼻咽部炎症引起的疼痛;通经;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发热症状等。
【用法用量】 口服,成人,一次0.05~0.1g(半~1片),每日2次,餐后服用,按病情的轻重和患者的需要,可以增加到一次0.2g(2片),日服2次。儿童常用剂量为每日5mg/kg,分2至3次服用。老年病人的服药量应严格遵照医生的规定。医生可以根据情况适当减少以上所列的剂量。
【不良反应】 主要有胃灼热、恶心、胃痛等,但症状轻微、短暂,很少需要中断治疗。极少情况下,患者出现过敏性皮疹。另需注意到本品如同其它非甾体抗炎药一样可能产生头晕、嗜睡、消化道溃疡或肠道出血以及史蒂文斯-约翰逊(Stevens-Johnson)综合征等。
【注意事项】 1.本品可与阿司匹林和其它非甾体抗炎药有交叉过敏反应。 2.有出血性疾病、胃肠道疾病、接受抗凝血剂治疗或抗血小板聚集药物的患者应慎用。 3.本品通过肾脏排泄,如有肾功能不全,应根据内生肌苷清除率相应调整用药剂量。 4.在服用本品之后,如出现视力下降,应停止用药,进行眼科检查。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。
【禁 忌】 1.对本品或其它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。 2.胃肠道出血或消化性溃疡活动期患者。 3.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。
【上市许可持有人】 天津药物研究院药业有限责任公司
【包装单位】 盒
【主要成份】 本品主要成份为:尼美舒利。
【性 状】 本品为类白色或微黄色片。
【适用人群】 不限
【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】 尚无实验证实对胎儿是否有毒性,不推荐妊娠妇女应用;尚未证实本品是否通过母乳排泄,不推荐哺乳期妇女应用。
【儿童用药】 儿童的安全性尚未确立,故不推荐用于儿童。
【老年患者用药】 老年患者因肾功能减退,用量可根据情况适当减少。
【贮 藏】 密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