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工牛黄甲硝唑胶囊(三精)
药品名称
人工牛黄甲硝唑胶囊(三精)
通用名称
人工牛黄甲硝唑胶囊
规格型号
10粒*3板
生产企业
哈药集团三精明水药业有限公司
批准文号/生产许可证号
国药准字H23022820
有效期
36月
功能主治
用于急性智齿冠周炎、局部牙槽脓肿、牙髓炎、根尖周炎等。
用法用量
口服。一次2粒,一日3次。
不良反应
1.本品最严重不良反应为高剂量时可引起癫痫发作和周围神经病变,后者主要表现为肢端麻木和感觉异常。某些病例长期用药时可产生持续性周围神经病变。 2.其他常见的不良反应有: (1)胃肠道反应,如恶心、食欲减退、呕吐、腹泻、腹部不适、味觉改变、口干、口腔金属味等。 (2)可逆性粒细胞减少。 (3)过敏反应,皮疹、荨麻疹、瘙痒等。 (4)中枢神经系统症状,如头痛、眩晕、晕厥、感觉异常、肢体麻木、共济失调和精神错乱等。 (5)其他有发热、阴道念珠菌感染、膀胱炎、排尿困难、尿液颜色发黑等,均属可逆性,停药后自行恢复。
注意事项
1.致癌、致突变作用:动物试验或体外测定发现本品具致癌、致突变作用,但人体中尚未证实。 2.使用中发生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,应及时停药。 3.本品可干扰丙氨酸氨基转移酶、乳酸脱氢酶、三酰甘油、己糖激酶等的检验结果,使其测定值降至零。 4.用药期间不应饮用含酒精的饮料,因可引起体内乙醛蓄积,干扰酒精的氧化过程,导致双硫仑样反应,患者可出现腹部痉挛、恶心、呕吐、头痛、面部潮红等。 5.肝功能减退者本品代谢减慢,药物及其代谢物易在体内蓄积,应减量使用,并作血药浓度监测。 6.本品可自胃液持续清除,某些放置胃管作吸引减压者,可引起血药浓度下降。血液透析时,本品及代谢物迅速被清除,故应用本品不需减量。 7.念珠菌感染者应用本品,其症状会加重,需同时给抗真菌治疗。 8.厌氧菌感染合并肾功能衰竭患者,给药间隔时间应由8小时延长至12小时。 9.治疗阴道滴虫病时,需同时治疗其性伴侣。 10.重复一个疗程前,应做白细胞计数。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。
禁忌
1.对甲硝唑或吡咯类药物过敏患者禁用。 2.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疾病和血液病患者禁用。 3.孕妇禁用。 4.饮酒者禁用。
上市许可持有人
哈药集团三精明水药业有限公司
包装单位
盒
主要成分
本品为复方制剂,其组分为每粒含甲硝唑,含人工牛黄。
性状
本品为胶囊剂,内容物为黄色或微黄色颗粒或粉末。
孕妇/哺乳期用药
甲硝唑可透过胎盘,迅速进入胎儿循环。动物试验发现口服给药对胎仔无毒性。甲硝唑对胎儿的影响尚无足够和严密的对照观察,因此孕妇禁用。甲硝唑在乳汁中浓度与血中相似。动物试验显示本品对幼鼠具致癌作用,故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。若必须用药,应中断授乳,并在疗程结束后24~48小时方可重新授乳。
儿童用药
儿童应慎用并减量使用。
老年患者用药
老年人由于肝功能减退,应用本品时药动学有所改变,需监测血药浓度。
贮藏
密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