盐酸伐昔洛韦片(明竹欣)
【药品名称】 盐酸伐昔洛韦片(明竹欣)
【通用名称】 盐酸伐昔洛韦片
【规格型号】 0.3g*6片
【生产企业】 四川明欣药业有限责任公司
【批准文号/生产许可证号】 国药准字H10960202
【有 效 期】 24 月
【功能主治】 用于治疗水痘带状疱疹及Ⅰ型、Ⅱ型单纯疱疹的感染,包括初发和复发的生殖器疱疹。本品在医生的指导下,可用于阿昔洛韦的所有适应症。
【用法用量】 口服,一次0.3g,一日2次,饭前空腹服用。带状疱疹连续服药10日。单纯性疱疹连续服药7日。
【不良反应】 1.消化系统少数患者有轻度胃肠道症状,如胃部不适、食欲减退、恶心、呕吐、 腹痛、腹泻 、便秘等。 2.中枢神经系统可出现头痛、乏力、眩晕。 3.血液可引起贫血、白细胞减少、粒细胞减少、血栓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(TTP)和溶血性尿毒 症综合征。 4.心血管系统可引起心动过速、血管扩张等。 5.其它可见皮肤瘙痒、关节痛、肌痛、畏光、眼痛等。
【注意事项】 1.交叉过敏对其它鸟嘌呤类抗病毒药(如阿昔洛韦、更昔洛韦、泛昔洛韦)过敏者也可对本药过 敏。 2.禁忌症:(1)对本药或阿昔洛韦过敏者。(2)孕妇。(3)2岁以下儿童。 3.慎用:(1)肾功能不全者。(2)脱水者。(3)对免疫缺陷者不主张用。 4.药物对儿童的影响:2岁以下儿童禁用,2岁以上儿童慎用。 5.药物对妊娠的影响:动物实验未发现致畸性,但本药能通过胎盘,为安全起见,孕妇禁用。 美国药品和食品管理局(FDA)对本药的妊娠安全性分级为B级。 6.药物对哺乳的影响:本药在乳汁中的浓度为血药浓度的0.6-4.1倍,哺乳妇女应慎用。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。
【禁 忌】 对本品及阿昔洛韦过敏者及孕妇禁用。
【上市许可持有人】 四川明欣药业有限责任公司
【包装单位】 盒
【主要成份】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伐昔洛韦,其化学名为L-缬氨酸-2-[(6-氧代-2-氨基-1,6-二氢- 9H -嘌呤-9-基)甲氧基]乙基酯盐酸盐。
【性 状】 本品为薄膜衣片,除去薄膜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。
【适用人群】 不限
【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】 阿昔洛韦能通过胎盘,孕妇用药需权衡利弊。阿昔洛韦在乳汁中的浓度为血药浓度的0.6~4.1倍,哺乳期妇女应慎用。
【儿童用药】 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。
【老年患者用药】 由于生理性肾功能的衰退,该品剂量与用药间期需调整。
【贮 藏】 密封,干燥处保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