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咳露口服液(步长)

咳露口服液(步长)

药品名称 咳露口服液

功效与作用 清热,宣肺,平喘,化痰止咳。用于风热犯肺、内郁化火所致的咳嗽痰多或吐痰不爽,咽喉肿痛,胸满气短,感冒咳嗽及慢性支气管炎见上述证候者。

用法用量 口服,一次10~20毫升,一日3次。

规格    180ml

生产企业 陕西步长制药有限公司


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Z2002754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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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咳露口服液(步长)


    温馨提醒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


    药品名称 咳露口服液

    通用名称 咳露口服液

    商品名/品牌 步长

    主要成份 川贝母、枇杷叶、麻黄、紫菀、黄芩、罂粟壳、薄荷脑、甘草。

    性状 详见说明书

    功效与作用 清热,宣肺,平喘,化痰止咳。用于风热犯肺、内郁化火所致的咳嗽痰多或吐痰不爽,咽喉肿痛,胸满气短,感冒咳嗽及慢性支气管炎见上述证候者。

    用法用量 口服,一次10~20毫升,一日3次。

    副作用 尚不明确。

    禁忌 儿童、孕妇、哺乳期妇女、糖尿病患者禁用。

    注意事项 1.忌烟、酒及辛辣、生冷、油腻食物。 2.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。 3.有支气管扩张、肺脓疡、肺心病、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。 4.高血压、心脏病患者慎服。 5.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,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 6.本品不宜长期服用,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,应去医院就诊。 7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 8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 9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 10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
    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
    贮藏 密封。

    规格    180ml

    有效期 24 月

  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27542

    生产企业 陕西步长制药有限公司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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