润怡(OTC)(玻璃酸钠滴眼液) 0.1%(0.4ml:0.4mg)*10支
【药品名称】 玻璃酸钠滴眼液(润怡)(otc)
【通用名称】 玻璃酸钠滴眼液
【规格型号】 0.1%(0.4ml:0.4mg)*10支
【生产企业】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
【批准文号/生产许可证号】 国药准字H20133263
【有 效 期】 24 月
【功能主治】 用于干眼症,缓解干眼症状。
【用法用量】 正常使用为一日三次,一次一滴。如需要也可增加使用频率。本品可在配戴隐形眼镜时使用。
【不良反应】 本品不含防腐剂。 本品使用后可能会出现眼部不适,如眼部瘙痒、多泪、烧灼感、眼睛刺痛、结膜充血、视物模糊等,一般停药后不良反应消失。如上述症状明显或持续存在,应停止使用该药,去医院检查。
【注意事项】 1.切勿将滴瓶头接触眼睑及其表面,以防污染。 2.品不能和其他眼科用药同时使用。如果使用任何其他滴眼液,请在30分钟后再使用本品,眼膏应在使用本品后使用。 3.本品正常使用为一日三次,一次一滴,如需要也可增加使用频率。如每天使用需超过10次,请在眼科医生指导下使用。 4.孕妇、哺乳期妇女、儿童、老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。 5.因使用本品而出现眼部瘙痒、烧灼感、眼睛刺痛、结膜充血等不适症状时,应停止使用,严重者应到医院就诊。 6.使用本品症状未见改善时,应停止使用。 7.为防止污染,不应与其他人通用。 8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 9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 10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 11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 12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. 13.给药途径:只可做滴眼用。 14.给药时: 1)为了防止污染药液,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。 2)本品为单剂量包装,不含防腐剂,开封后仅使用一次。
【禁 忌】 对本品中任一成分有过敏史者禁用。
【上市许可持有人】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
【包装单位】 盒
【主要成份】 本品每毫升含玻璃酸钠1毫克,辅料为:氨基已酸、氯化钙、氯化钠、依地酸二钠、氢氧化钠、注射用水。
【性 状】 本品为无色澄明稍带黏性的液体。
【适用人群】 成人
【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】 本品可以用于孕妇及哺乳期妇女。
【儿童用药】 无相关资料。
【老年患者用药】 无相关资料。
【贮 藏】 避光,密闭,室温(10~30℃)保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