马应龙八宝眼膏(马应龙)
药品名称
马应龙八宝眼膏(马应龙)
通用名称
马应龙八宝眼膏
规格型号
2g
生产企业
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
批准文号/生产许可证号
国药准字Z42021455
有效期
24月
功能主治
清热退赤,止痒去翳。风火上扰所致的眼睛红肿痛痒、流泪。
用法用量
点入眼睑内,一日2~3次。
不良反应
尚不明确。
注意事项
1.忌烟、酒、辛辣刺激食物,忌鱼、虾等腥物。 2.本品为外用,忌内服。 3.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应用。 4.用药时有异感或用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者应到医院就诊。 5.如与其它眼药同用,应在间隔1小时后方可。 6.药物应用后应无明显沙涩磨痛方可应用。 7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 8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 9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 10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 11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孕妇禁用。
禁忌
孕妇禁用。
上市许可持有人
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
包装单位
支
主要成分
炉甘石、琥珀、人工麝香、人工牛黄、珍珠、冰片、硼砂、硇砂。辅料为:凡士林、羊毛脂、液体石蜡。
性状
本品为浅土黄色的软膏;气香,有清凉感。
适用人群
不限
孕妇/哺乳期用药
孕妇禁用。
儿童用药
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应用
老年患者用药
无相关资料
贮藏
遮光,密封,凉暗处保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