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商品名/商标】艾越
【规格】100mg
【功能主治/适应症】适用于治疗联合化疗失败的转移性乳腺癌或辅助化疗后6个月内复发的乳腺癌。除非有临床禁忌症,既往化疗中应包括一种蒽环类抗癌药。
【用法用量】对联合化疗失败的转移性乳腺癌或辅助化疗后复发的乳腺癌,建议使用剂量260mg/m2静脉滴注30分钟,每三周给药一次。
【生产厂家】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
艾越 注射用紫杉醇(白蛋白结合型) 100mg
【警示】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医师指导下使用!
【产品名称】注射用紫杉醇(白蛋白结合型)
【商品名/商标】艾越
【规格】100mg
【主要成份】每瓶含紫杉醇100mg及人血白蛋白约900mg,紫杉醇的药物活性成分,人血白蛋白作为辅料起分散、稳定微粒和运载主药的作用。紫杉醇的化学名称:5β,20-环氧-1,2α,4,7β,10β,13α-六羟基紫杉烷-11-烯-9-酮-4,10-二乙酸酯-2-苯甲酸酯-13[(2R,3S)-N-苯甲酰-3-苯基异丝氨酸酯。
【性状】本品为白色至淡黄色无菌冻干块状物或粉末。
【功能主治/适应症】适用于治疗联合化疗失败的转移性乳腺癌或辅助化疗后6个月内复发的乳腺癌。除非有临床禁忌症,既往化疗中应包括一种蒽环类抗癌药。
【用法用量】对联合化疗失败的转移性乳腺癌或辅助化疗后复发的乳腺癌,建议使用剂量260mg/m2静脉滴注30分钟,每三周给药一次。
【不良反应】1.全身各系统出现的不良事件。2.血液学。3.过敏反应。4.心血管系统。5.呼吸系统。6.神经系统。7.肌肉痛/关节痛。8.皮肤反应。9.肝功能。10.肾功能。11.胃肠道。12.注射部位反应。13.乏力。14.其他临床事件。15.意外接触。
【禁忌】治疗前如患者外周血中性白细胞低于1500/mm3,不应给予艾越注射用紫杉醇(白蛋白结合型)治疗。
【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】孕妇用药:妊娠期用药对胎儿危险属D类。哺乳期妇女:尚不清楚紫杉醇是否分泌到人乳。
【老年患者用药】本药过量时,尚无解毒药物可用,其主要可预料的并发症包括骨髓抑制,感觉神经病变和粘膜炎。
【药理毒理】本品是一种抗微管药物,它能诱导和促进微管装配,具有聚合和稳定微管作用,干扰微管再分裂,导致有丝分裂停止,从而抑制肿瘤细胞生长。尚未进行艾越注射用紫杉醇(白蛋白结合型)潜在致癌作用的研究,体外实验显示,紫杉醇可导致人淋巴细胞染色体畸变。实验显示可导致小鼠微核实验异常。
【药代动力学】本药临床药代动力学研究显示,剂量范围100mg/m2-375mg/m2浓度时时间30分钟和180分钟,血浆紫杉醇浓度呈双相下降,初始的快速下降代表药物迅速分布到周边室中,后期缓慢下降代表代表药物的清除,终末半衰期约为27小时,在80mg/m2-300mg/m2计量范围,曲线下面积(AUC)与给药的量成正比例增加,但与给药时间无关。
【生产厂家】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
【批准文号】国药准字H20183378
【生产地址】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产业区东晋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