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治疗原则
1、不典型增生:活检如为轻度非典型增生者,暂按炎症处理,半年随访刮片和必要时再作活检。病变持续不变者可继续观察。诊断为中度不典型增生者,应适用激光、冷冻、电熨。对重度不典型增生,一般多主张行全子宫切除术。如迫切要求生育,也可在锥形切除后定期密切随访。
2、原位癌:一般多主张行全子宫切除术,保留双侧卵巢;也有主张同时切除阴道1~2cm者。
3、镜下早期浸润癌:一般多主张作扩大全子宫切除术,及1~2cm的阴道组织。因镜下早期浸润癌淋巴转移的可能性极小,不需消除盆腔淋巴组织。
4、浸润癌:治疗方法应根据临床期别,年龄和全身情况,以及设备条件。常用的治疗方法有放射、手术及化学药物治疗。一般而言,放疗可适用于各期患者;Ⅰb至Ⅱa期的手术疗效与放疗相近;宫颈腺癌对放疗敏感度稍差,应采取手术切除加放疗综合治疗。
二、手术治疗
采用广泛性子宫切除术和盆腔淋巴结消除。切除范围包括全子宫、双侧附件、阴道上段和阴道旁组织以及盆腔内备组淋巴结(子宫颈旁、闭孔、髂内、髂外、髂总下段淋巴结)。手术要求彻底、安全、严格掌握适应征、防止并发症。
三、放射疗法
为宫颈癌的首选疗法,可应用于各期宫颈癌,放射范围包括子宫颈及受累的阴道、子宫体、宫旁组织及盆腔淋巴结。
四、化学治疗
到目前为止子宫颈癌对大多数抗癌药物不敏感,化疗的有效率不超过15%,晚期患者可采用化疗、放疗等综合治疗。化疗药物可采用5-氟脲嘧啶,阿霉素等进行静脉或局部注射。